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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红十字会简介

一、简介

1984年9月25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市府〔1984〕73号文件,批准成立三亚市红十字会。

1991年12月10日,召开三亚市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23人组成第一届理事,高国才副市长当选三亚市红十字会第一理事会会长

2005年7月4日,召开三亚市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迅,市长陆志远被聘请为三亚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2012年7月17日,成立三亚市红十字灾害应急救援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5年10月15日,市委办正式印发《三亚市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核定专职秘书长1名,副处级。

2018年1月经原市卫计委机关党总支批准成立市红十字会党支部。

2020年8月24日,经市委编委批复,同意设常务副会长1名,增设内设机构办公室,批复成立三亚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挂三亚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牌子,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022年12月30日,市委编委批复增设副会长1名。

2023年6月18日,市委决定设立中共三亚市红十字会党组。9月8日,党组成员配备到位。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有关的活动。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建设和管理全市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五)开展社会求助及相关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七)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区与红十字会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