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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红十字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日期:2022-01-03 10:47 来源: 红十字会 【字体:  打印

为加强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就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均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按照职权分工负责,保证权力规范使用,防止权力滥用。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在法律、规章和规定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确保决策合实际。

(四)坚持按规定流程办理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应由秘书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和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五)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出现的决策失误、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二、三重一大的适用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决策包括:

1.市红十字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等重要问题

2.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由单位决定或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奖惩、评优、评先事项和推荐或确定出国考察人选的事项

3.单位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做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其他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调动、奖惩和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2.研究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以及人员安排

3.工作人员的录用、调入和调出,编外人员的聘用等。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涉及全市教育、旅游、医疗等行业的红十字品牌项目的实施,如应急救护培训、贫困救助等

2.单位职工福利、补助、奖金分配的方案

3.办公场所、内部设施等修缮工程项目

4.涉及单位利益的合资、合作和投资项目

5.其他需要由集体研究的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年度财务预算5仟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2.政府或上级红会下拨的专项救助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安排使用

3.房产、车辆、救援装备、办公设备等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租赁、采购和处置

三、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

(一)调查研究和风险评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必要时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风险评估。

(二)按照程序提议。承办人员提请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须报办公室审核,报秘书长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三)做好相关准备。议题材料包括实施方案和科学论证材料。材料以及会议通知一般要在会议召开前2天送达或告知参加人员,以保证其有充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召开会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员到会方可召开。会上,参会人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在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任免事项,应按照规定方式进行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应到会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六)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记录人员应当详细、客观、真实地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与会人员要在记录簿上签名。会议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要编发会议纪要,经参加该次会议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审阅后,由会议主持人签批印发。

四、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要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单位党务(或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监督纪实档案,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行一事一记,全过程记录时间、地点、责任人、参与监督的过程或环节、处理结果,形成专门的监督纪实档案。要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监督职责权限内一项重要任务,组织专项检查,强化事前监督、跟进事中监督、完善事后监督。

五、三重一大的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

(二)擅自改变领导集体决定或不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执行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擅自泄露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领导集体做出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