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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制度

日期:2022-01-03 11:32 来源: 红十字会 【字体:  打印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三亚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提高群众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知晓率、参与度,提高无偿献血率,确保三亚市临床用血需要,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目标: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每年举行广场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举行大小宣传活动不少于30次,宣传覆盖到各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农村。献血量能基本满足三亚市临床用血需求。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登记人数每年不少于500人。

第三条 三亚市红十字会成立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以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发展的志愿服务为宗旨,提倡和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招募、咨询、报名登记、回访、运送和志愿表彰活动,策划并组织宣传活动,组织集体无偿献血。

第四条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要掌握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血液相关知识,熟悉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服务流程。

第五条在无偿献血宣传月、世界献血者日等节日期间,积极策划并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积极向群众宣传讲解血液知识、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动员、招募和接待无偿献血人员,维持好献血场所的工作秩序。

第六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流程:

(一)参与场地布置,协助检查献血所需物品的准备情况。

(二)主动向献血现场的市民打招呼,诚恳询问是否愿意献血,对市民表示友好,安排就座,发放献血宣传资料。

(三)耐心准确地解答献血市民及咨询市民提出的问题,如遇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可请血站工作人员解答。

(四)指导市民正确填写《无偿献血登记表》对于献血市民出现的身体状况不确定能否参加献血的,应立即向现场血站工作人员询问,并给予献血市民明确答复。

(五)向填表人员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询问是否愿意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指导填写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登记表。

(六)献血过程中,协助血站工作人员保持现场整洁卫生,及时处理现场产生的垃圾,提醒献血市民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七)询问献血市民对献血服务建议或意见,作好记录,及时上报负责人或血站领导,以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八)对于有意参加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献血市民,向其介绍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了解该献血市民基本情况和专长,符合加入条件的献血市民可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

第七条红十字会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培训,提高志愿者对血液知识、捐献知识的了解,掌握仪容、仪态礼仪基本原则,更好地服务市民。

第八条对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在明珠献血屋增加造干捐献登记事项,在工作时间的上午、下午各招募2名志愿者,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协助做好献血人士的引导,指导填写《无偿献血征询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向献血者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动员献血人士填写《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捐献者登记表》,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成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登记志愿者志愿服务补助标准:发放补助20//班次,超出2名志愿者的,不发放补助但可记录服务时长。

第九条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登记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7-15个工作日内进行首次电话回访,核对资料以及征询登记人员的捐献意愿。如不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登记志愿者,红十字会上报至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海南省分库,撤销志愿者的相关数据。

第十条当患者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时,由国家移植中心将患者的HLA数据传送到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进行分型检索三亚市红十字会按照上级红十字会的要求,动员初次配型成功的志愿者捐献的准备。

第十一条当捐献志愿者进行高分辨筛查、捐献前身体健康检查和捐献造血干细胞时,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应该做好相应的联系沟通、信息采集和宣传等工作,捐献完成后,适时组织人员对捐献人员进行慰问。

第十二条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觉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建立一支长期稳定、数量充足的志愿者队伍。

第十三条 加强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经常组织活动,给志愿者展示人生价值的平台,使志愿者获得更多实现人生价值的幸福感。

第十四条与卫健部门合作,表彰在血液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 关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其他说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