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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亚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日期:2019-02-14 08:43 来源: 红十字会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三亚市红十字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亚市红十字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亚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有关的活动;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5.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6.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7.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区与红十字会相关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亚市红十字会三定方案,不设置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三亚市红十字会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7.4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57.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57.42万元、上年结转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总计257.4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万元,结转下年0元。

二、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7.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0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办公室租金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45万元,占92.24%;卫生健康(类)支出11.99万元,占4.66%;住房保障(类)支出7.98万元,占3.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平22.5万元,主要是补缴2014-2015年机关养老保险改革后公务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3.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18万元,主要是人员及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是卫生救护项目、红十字专项工作项目、综合工作项目经费增加,设备采购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2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应急救援队工作经费与上年度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行政医疗相应增加。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增加。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7.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5.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与上年预算持平。2019年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费1.7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3.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次和经费支出。

五、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257.42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收入预算257.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57.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占0%;专项收入0元,占0%

八、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19年支出预算25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2万元,占56.49%;项目支出112万元,占43.5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三亚市红十字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三亚市红十字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三亚市红十字会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没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卫生救护培训、人体器官捐献、红十字专项业务工作、办公设备购置、综合事务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指用于应急救援队工作经费等未单独设置项及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在职与退休公务员公务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等用于保障职工福利的基本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红十字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