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红十字会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有关的活动;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五)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七)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区与红十字会相关的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亚市红十字会设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4名,设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1个下属事业单位三亚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正科级)。
纳入三亚市红十字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三亚市红十字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8.4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48.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48.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48.4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19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1名招录人员;部门网站需要升级改造、测评;购置办公设备;新增9个红十字急救安全屋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宣传教育经费增加;新增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绿化养护。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35万元,占89.22%;卫生健康(类)支出34.96万元,占6.37%;住房保障(类)支出24.15万元,占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27.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2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1名招录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48.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主要是2024年需要职业年金记实的年份比上年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33.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7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1名招录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52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1名招录人员;部门网站需要升级改造、测评;购置办公设备;新增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绿化养护。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51.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91万元,主要是上年三亚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项目已完工验收并支付剩余工程尾款,2024年不再申请该项目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2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1名招录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2.9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68.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
公用经费2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费等。
四、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2批6人。
(二)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红十字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548.47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收入预算548.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548.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19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1名招录人员;部门网站需要升级改造、测评;购置办公设备;新增9个红十字急救安全屋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宣传教育经费增加;新增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绿化养护。
八、关于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红十字会2024年支出预算54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46万元,占67.18%;项目支出180.01万元,占32.8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19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1名招录人员;部门网站需要升级改造、测评;购置办公设备;新增9个红十字急救安全屋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宣传教育经费增加;新增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绿化养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三亚市红十字会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三亚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红十字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三亚市红十字会(部门)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48.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