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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红十字会“爱聚天涯·大病困难救助”公益项目公开募捐救助方案

日期:2025-02-19 08:24 来源:三亚市红十字会 【字体:  打印

一、项目背景

“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健康是幸福生活的基础。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场重病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就是一场近乎毁灭性的灾难。白血病、重症地中海贫血患者等重症血液病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器官衰竭病人需要做器官移植手术等等,这些都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患者家庭往往因为承受着很大的经济负担而陷入生活困境。

    病魔无情人间有爱。也许您与他素不相识,但爱心与真诚永远相通,希望大家都能伸出援助之手,汇聚爱心,帮助和鼓励患者战胜病魔、重获健康,让肩负重压、深感绝望的家庭重燃希望,走出困境。

二、项目发起

三亚市红十字会“爱聚天涯·大病困难救助”公益项目由三亚市红十字会发起,向社会募集捐款,专项用于三亚市户籍困难家庭及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特殊家庭,因突发性重病、慢性重病需要大量的医药费用支出,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

救助对象

(一)范围:病陷入困境的三亚市户籍家庭。

(二)对象(符合以下种情况之一)

1.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8000(含)元(扣除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后),且一个年度内扣除保险、医疗、民政等其它救助后,个人承担医药费用总额超过20000元(含)者。

2.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累计献血超过4000毫升、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00小时的志愿者、成功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的直系亲属,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000(含)元,在一个年度内扣除保险等其它救助后,个人承担医药费用总额超过10000元(含)者。

3、以下特殊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或突发严重困难户),在一个年度内扣除保险等其它救助后,个人承担医药费用总额超过5000元(含)者。

四、救助标准

(一)对第一类和第二类对象,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0元。

(二)对第三类对象:一个年度内个人承担医药费用总额超过5000元(含)而不足10000元的以实际承担金额给予一次性救助;超出10000元(含)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0元。

、申请材料

(一)申请救助时,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三亚市红十字会“爱聚天涯·大病困难救助”公益项目申请表,并随带以下材料,向三亚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或三亚市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2.住院病案首页、医疗费用结算单及发票复印件,保险机构转账凭证、手机转账信息记录等。

(二)参加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医药费按规定比例报销后,再给予救助。

(三)符合民政部门临时救助条件的,在申请并获得民政部门救助后,依然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救助。

(四)本项目为一次性救助,对已获得本项目一次救助的患者不受理重复申请。

(五)对已获得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或海南省红十字会救助的患者,不再受理救助申请。

(六)救助对象须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依法追回所涉项目资金。

(七)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时间先后给予救助,当年度救助总额使用完毕后,未获得救助的申请人转入下一年度救助。

(八)如因公益宣传需要,救助对象应配合做好相关采访工作,三亚市红十字会有权使用其文字、照片和影像等资料。

申请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通过三亚市红十字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三亚红十字会“爱聚天涯·大病困难救助公益项目申请(见附件),并随带相关证明材料向三亚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二)审核。三亚市红十字会救助项目审核小组及时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根据其实际状况作出是否救助审核意见。

(三)公示。通过审核确认的救助对象,在保护相关隐私的前提下,将在三亚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上(居住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审批。救助申报材料由三亚市红十字会讨论并审批。
    (五)发放。银行汇款的,转到救助对象的账户三亚市红十字会志愿者上门慰问。

七、资金筹措

(一)向社会公开募捐,年度筹款目标为20万元;

(二)本会历年非定向捐款结余。

八、善款使用预案

本项目执行金额为5000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方向为该公益项目下一年的支出。

九、项目执行计划
    (一)前期准备开展实地走访,了解全市符合条件的患者人数,了解政府和社会救助情况,医保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的赔付情况以及个人自付费用情况,制定和调整项目募捐救助方案,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二)公开募捐为长年募捐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章,

通过网络或实地走访,向企业或个人发起募捐。向捐赠者开具国家统一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捐赠人可据此捐赠票据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及时公开募捐信息。

(三)加强宣传,公开申请救助条件,接受困难群众的申请、审核、发放。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

(五)定期接受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审计、监督,定期向捐赠者报告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并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捐赠者和社会监督。

(六)对捐赠者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自媒体上予以宣传鸣谢。

(七)邀请捐赠者参与走访慰问活动,现场检验资金使用绩效。

三亚市红十字会

2025年1月13日

附件:三亚市红十字会爱聚天涯大病困难救助公益项目申请表